勞動部:縮短輪班間隔 須勞工同意

《勞基法》新制自今(1)起實施。勞動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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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若要七休一之鬆綁、輪班間隔縮短及延長工時之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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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須取得工會及勞資會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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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徵得個別勞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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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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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運用彈性。勞動部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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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勞動部公告之行業,才可適用七休一之鬆綁、輪班間隔縮短。若非勞動部公告行業,即便取得工會、勞資會議、個別勞工同意,皆不可適用。勞動部也將自今起全面勞檢,勞動部職安署表示,是否為勞動部公告可適用彈性的行業、是否完成工會及勞資會議,以及30人以上企業須報備查等法定程序,以及是否取得個別勞工同意等,都將列為勞檢重點。《勞基法》新制給予企業可運用七休一鬆綁、輪班間隔縮短及延長工時之彈性。但在實際上,企業不可恣意運用。針對七休一之鬆綁、輪班間隔縮短,只有經勞動部公告指定才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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