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爭議/盼建資料庫 明確規範易把關

宗教放生將管制、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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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縣市政府及宗教團體都表示「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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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地方政府的「生態專業」和「人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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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中央應建置各縣市生態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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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訂出放生生物的具體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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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可能影響生物鏈。
福智文教基金會等宗教團體建議,政府放生規定不宜過於嚴苛,如果「難以做到」,可能迫使部分團體偷偷放生。
基隆市政府早已訂定放生規範。產業發展處海洋事務科長黃逸宜說,到基隆海洋或溪流放生,須先向市府申請,並提供貨源及藥品檢驗證明,否則依漁業法罰款三萬到廿萬元。
新北市政府去年原已擬訂具罰則的「新北市放生管理自治條例」,但考量民情及民代反映,改擬無罰則的「新北市放生管理辦法」。新北市府動保處組長邱國皓說,草案規定民間團體需在放生前一個月,擬具包括放生物種、數量及相關影響計畫書,及放生地管理機關同意書,向農業局申請。
屏東縣農業處長林景和表示,未來審核放生,中央都應清楚規範;宜蘭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康立和建議,中央應建置生態資料庫,供給地方把關。
(採訪/王燕華、劉星君、黃福其、范振和、羅緗綸、李青霖、邱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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