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完電腦上網咖 同「衣」人露餡

兩名男竊賊身穿「情侶裝」偷電腦,青少年暑假待網咖 桃園檢警大盤查,因衣服印有黃色小精靈圖案,中遠洋拚轉盈 要賣中遠物流,十分顯眼,花期遇雨 今年蜂蜜少7成,被監視器錄下,隔天又穿同件衣服去網咖打電動,被員警一眼認出,逮捕歸案。
花蓮縣富里鄉28歲的黃姓男子返鄉過年,但家中電腦主機壞掉,夥同來拜訪的21歲葉姓男子隨機侵入民宅偷電腦主機。兩人行竊的第1家,只有螢幕而沒有主機,兩人不想空手而歸,把螢幕搬走;事後覺得「不能偷太近」,再騎機車到另1戶行竊,偷走螢幕、主機返家。
兩人行竊過程都被監視器錄下,因兩人身穿同款黃色小精靈圖案上衣,十分顯眼,次日又穿同件衣服到網咖打電動,員警獲報追到網咖,一眼認出兩名竊賊。
兩嫌起初不願認罪,辯稱「只有路過,沒有偷東西」,但員警調出監視畫面,兩人才坦承因太想打電動,才犯案,並交出贓物,還說電腦主機放在家裡也不敢用,想等風頭過了再拿來玩,沒想到這麼快就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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