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麵包碰過就得買?張姓女子到台東市大同路一家麵包店買麵包,結婚喜餅,在挑選過程中,微波食品,碰觸了2條已包裝的土司麵包,好吃小菜,隨後買了其中一條,租車公司,但在結帳時卻被店家以破壞外觀為由,清境農場民宿,要求買下另一條土司,讓張女氣炸,向縣府消保官投訴。
消保官謝清泉指出,消費者在購買物品時,有「挑選」的權利,從土司外觀看來,消費者沒有損壞或以徒手接觸土司麵包,認為消費者申訴有理,而業者要求消費者買下碰過的商品,有構成「強制」的嫌疑,曾要求業者前來說明,但業者卻以店忙為由拒絕。
麵包店業者沈小姐覺得很冤,她強調店內非常重視產品的賣相,因為麵包出爐後有餘溫,按壓後會失去彈性,所以店內張貼「請勿按壓」的標示,但當天消費者到店內消費時,按壓了2條土司麵包,為維護店內麵包的品質,才會要求消費者將2條按壓過的土司麵包買回。至於未向消保官說明一事,沈小姐表示,自己得幫忙外場結帳,人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