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吳姓男子,花蓮民宿,98年4月6日到大陸相親,鴨賞,出國前投保近5千萬元意外險,燻茶雞,在4月8日在大陸二嫂家剁雞肉時,台北租車,不小心剁斷左手拇及食指,好吃點心,要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費,租車公司,保險公司認為可疑,拒絕支付,他向屏東地院請求保險給付,法官今判決三家保險公司共要支付1776萬多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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