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提四大要求 發函大同強化內控執行有效性

證交所在1月間以「貴公司轉投資事業多有虧損,

面試案例

,近期子公司處分不動產頻繁」為主旨,

台中網頁製作

,發函給大同(2371),

南投夜市時間

,請大同應辦理四項要求,

台中長期照顧

,包括轉投資按季控管公告、尚志賣資產案應重新評估送審討論、發展太陽能規劃重新評估重審、及委請非簽證外部會計師專案查核,

台中女子美容

,以強化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執行有效性。大同股東今(11)日發出聲明指出,

人水私房

,證交所罕見的並要求大同應委託非簽證會計師,

台中120分身體按摩

,針對大同集團內控制度、取得處分資產程序、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執行運作是否持續有效做專案審查報告送證交所備查。 大同股東表示,雖然主管機關已嚴格要求尚志資產處分不動產等案,應重新評估並重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但大同是否遵循函令?或罔顧函令仍依計劃在今年標售重大資產?大同股東強調,大同在收到主管機關函令後迄今仍未依法公告,股東籲請主管機關,大同本屆董事選舉在去年10月31日法院一審判決決議無效,不要讓即將被法院撤銷資格的董事會,一再毫無節制的拋售公司的資產,造成全體股東無法回復的損失。根據證交所函文要求大同集團改善內容包括,建立轉投資評估及控管機制,針對虧損公司擬具改善計畫,將執行情形按季提報董事會控管,及辦理資訊公開。子公司尚志資產公司擬處分芙蓉大樓、台北市長安段、及新北市員和段土地等不動產,請就尚志資產公司近年財務狀況、處分前述不動產之必要性及合理性審慎評估,重新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鑒於太陽能產業近期受中美貿易戰及再生能源收購價格下降等不利因素影響,請就發展太陽能事業及投資建置太陽能電廠相關規劃之必要性審慎評估,重新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請委託非簽證會計師專案審查大同公司及重要子公司107年度內部控制制度,並出具審查報告。專案審報告應包括轉投資、取得處分資產、及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運作等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是否持續有效之評估,並將專案審查報告提審計委員會通過並經董事會核備後,3個月內函報證交所備查。大同股東表示,大同自去年10月以來,大動作頻頻處分重大資產,處分資產的用途理由次次不同,包括為支持大同重點事業(太陽能事業)發展,擬處分尚志資產的芙蓉大樓房地;為提升財務流通性,擬出售大同越南廠100%股權給陸資新設股本僅1萬港幣的美家投資(香港)公司大同股東說,大同在今年1月又以營運所需理由,委託拍賣台北市長安段、及土城員和段土地;總共計劃處分資產金額將大幅超過160億元,占大同實收資本額68%以上,更是子公司尚志資產資本額3倍以上,不能不說是處分重大資產。,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