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士官長包庇走私 收賄6萬判8年半

海巡署中部分署簡姓士官長收賄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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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重判。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海巡署中部分署簡姓士官長涉嫌收賄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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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包庇私梟走私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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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洩漏安檢勤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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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邀約消夜企圖支開安檢所士官兵,不過同袍不領情,仍查獲走私案。台中地院依貪汙等罪判簡有期徒刑八年半,蔡姓船主等四人判刑八月至二年十月,可上訴。合議庭表示,簡領國家俸祿,負有查緝走私、防止非法物品入出國等任務,但卻貪圖私利,洩漏值勤時段及執行安全檢查時間,包庇走私,雖只收賄六萬元,但已紊亂國內農產品市場經濟,影響甚鉅,不宜輕縱。 判決表示,已遭撤職的簡姓士官長(四十歲)原任職海巡署中部分署,蔡姓男子(二十九歲)及五十七歲的父親,分別是兩艘漁船的船主,李姓男子是蔡的小弟,三人都是中部地區的私梟。蔡前年底走私香菇來台,為不被查獲而行賄簡三萬元;簡洩漏安檢勤務表,並於率員檢查時,僅在漁船船首目視檢查。去年五月間,蔡受託私運大陸香菇及檳榔來台,蔡行賄三萬元,簡洩漏士兵駐點巡邏位置、監視器位置及港區雷達裝置情形,於漁船準備進入梧棲港區之際,簡刻意邀安檢所張姓士官長、劉姓士兵一同前往漁會大樓食用鹹酥雞等消夜。不過,張姓士官長拒絕邀約,佯稱有事須返回梧棲漁港安檢所,簡認為張等人已離去,通知蔡搬貨,並通報稱「你旁邊的車子,要注意」、「一台白車過去了」,但仍經海巡署機動查緝隊查獲走私香菇及檳榔各九百多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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