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不隨身行李 每人享有2萬元應寬減額

又到了海外留學生回國的旺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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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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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留學或旅居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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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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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不隨身行李如寵物或居家物品運送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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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境通關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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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忽略要主動走紅線檯(應申報櫃檯)向海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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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致損失自己該享有的2萬元應寬減額。關務署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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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旅客如有行李不隨其所搭乘的飛機載運進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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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為「不隨身行李」或「後送行李」。每位入境旅客均有完稅價格新台幣2萬元的應寬減額可供減免,旅客僅需於入境時主動向海關申報,即可享有該寬減額,減低稅費負擔。 關務署說,入境申報應注意三大事項如下:一、不隨身行李物品,應在旅客入境時,即於「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上載明件數、主要品目及隨行人數,並應自入境之翌日起六個月內進口。未按前述進口期限或入境時未申報有後送行李者,除有正當理由例如船期延誤經海關核可者外,其進口通關按一般進口貨物處理。二、不隨身行李物品,應於運輸工具進口日的翌日起15日內報關,進口時應由旅客本人,或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報關業者填具進口報單向進口地海關申報。三、不隨身行李物品如為寵物,僅限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的犬、貓、兔三種,其餘活體動物,依規定不得申報入境。官員表示,寵物在進口前,務必事先向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申請輸入許可,才可以順利接回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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