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首例 區段徵收分回蓋社會住宅

新北市出現第一例以區段徵收、市政府分回土地興建的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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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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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將興建「只租不售」社會住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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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北市再添一處社會住宅。
新北市城鄉局代理局長邱敬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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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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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規劃為 39.8 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原地主分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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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市政府部分出售支付開發經費土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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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規劃了約 1.5 公頃土地提供興建社會住宅,估計可興建約1,000戶社會住宅,讓青年與弱勢有機會入住新開發地區,以紓解高房價壓力,提高政府辦理區段徵收之公益性,保障弱勢族群在都會地區之居住權利。
考量市政府照顧青年及弱勢之目的,本次選定鄰近捷運環狀線 y7 車站 500 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規劃作為社會住宅使用,位於新店和平社區西南側,面積約 1.5 公頃,變更供社會住宅使用。
該都市計畫變更案預定於 103 年 8 月 21 日開始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9 月 10 日上午 10 時及下午 2 時在新店文化劇場體育館進行二場公展說明會,後續將提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未來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後,配合區段徵收工程進度預定於 105 年完工,即可展開社會住宅之相關興辦作業,落實新北市政府之住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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