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名少女從國小至高中,
網域申請
,遭臨時工父親性侵,
網路行銷顧問
,藉口「賭博輸錢,
客製化網頁
,性行為可改運」,
網路行銷顧問
,少女揭發,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狼父以死相脅,
台中網路公司
,她怕媽媽傷心一度翻供,事後又遭性侵。一審法官審結,狼父判處徒刑12年。
該少女念國小2年級時,遭父親趁她母親上大夜班,藉口要將她偷看電視的事告訴她母親,強迫口交,事後要求少女漱口,騙說精液是口水。
少女念國2時,狼父說她胸部太小,要幫忙按摩,強行要求發生性關係,還藉口說:「最近一直輸錢,發生性行為可以改運。」少女拒絕:「你要發洩可以找媽媽。」沒想到她父親竟回答:「那用到不想用了。」少女害怕遭生父性侵得逞。
少女高中時,有次跟同學訴苦,透露曾遭父親性侵,老師報警,少女被安置,但她作證指控,父親竟以死給她看威脅,少女怕媽媽傷心而翻供,結束安置被送回家裡,又遭狼父性侵。少女變得愛蹺課,經老師發現懇談,把遭父親獸行過程都寫下來,老師拿給檢方重新調查、起訴狼父。
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以觸犯家暴妨害性自主的強制性交等共3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7年及3年2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