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國安局自行監督有疑慮

國安局研擬情報通訊監察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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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行掌控情報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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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外部機構限制。朝野立委對相關監聽任務應該國安局自己監督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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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疑慮;立委反對監督監聽執行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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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安局或司法機構等單位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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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在立法院設置情報監督委員會。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蕭美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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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目前與中國大陸密切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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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風險,國安單位必須強化保防與情蒐工作,情報監聽可透過法制化詳細規範,但任何監聽都不應傷害人民秘密與隱私權。
她說,監聽境外勢力是一回事,但若情報監聽對象是國人,就必須嚴格規範,設計嚴謹程序,不是想監聽就監聽。政府過去就有濫用監聽能量,進行政治監聽的紀錄,情報監聽制度設計須兼顧國安與人民言論自由和隱私權。
立委林郁方則認為,國家安全與國民人權保障應有平衡點,民主國家對監聽多有疑慮,情報監聽不可避免,應嚴格監督准予監聽的程序,美國國會有情報監督委員會,監督監聽能量使用,台灣過去在立法院曾設有監聽小組委員會,參與者都必須切結不能洩密,但台灣從來沒有正式的情報監督委員會。
林郁方指出,監督國安局監聽的機制,應該放在立法院,不能只由國安局自己監督自己。
他也說,馬總統上任後,杜絕一切政治監聽與非法監聽,但這是馬總統以一人之力來落實。目前國安局情報監聽,著重台灣與中國大陸來往者,他贊成將情報監聽法制化,但須注意設計監督制衡單位,立法院未來修法重點,是如何在制度上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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