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墓蓋在他人土地 造墓人被訴

官姓造墓人把陳姓老翁的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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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在蘇姓男子私有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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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發現家族土地竟然多了一座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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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很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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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官男竊佔土地;官辯稱是場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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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檢方不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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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竊佔罪嫌起訴官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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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從重量刑。
據查,59歲官姓男子在鶯歌區開命相館,還幫忙造墓;官昨受訪表示,蓋墓的地點在鶯歌第二公墓旁,他以為是公墓地才誤蓋,今年4月已經替客戶遷墓,希望賠償地主,並向法官解釋清楚。
起訴書指出,鶯歌陳姓老翁過世後,陳家人以28萬元價格,委託官男找土地蓋墳墓,官男在當地遍尋土地,發現鶯歌第二公墓旁某塊土地,有10餘座墓碑,以為是公墓地,前年在當地蓋25平方公尺墳墓。
地主蘇姓男子去年5月才發現家族土地上蓋了陳翁的墳墓,因遍尋不著陳家人,只好在墳上貼紙條提醒家屬;因為遲遲沒人出面,蘇詢問當地居民,才知道在當地開命相館的官男是造墓人。
蘇要官男遷走墳墓,並求償2年使用費,官男說以為是公墓地;雙方溝通沒交集,陳家人認為官男收錢包工程,不肯替官處理,蘇男就告官竊佔。
官男坦承蓋墓,曾向公所申請,但不知道蓋在私人土地,檢方傳喚公所職員,證稱官男從沒詢問公所,更沒有申請蓋墳墓。
檢方調查認為,官男蓋過20多座墳墓,應該知道流程,沒有問清楚就在私人地蓋墓,已經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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