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會任務結束 軍冤案全交普通法院

行政院昨天宣布「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結束任務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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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所有軍冤案將回歸普通法院審理。軍冤會設立期間共議決受理申訴案三十五人、由軍冤會主動調查七十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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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士兵黃國章等共四人需重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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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函請檢察機關辦理中。
為回應因陸軍下士洪仲丘事件所引發的訴求及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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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於去年八月二十九日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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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期間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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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清查及受理家屬申訴的軍冤案。
政務委員蔡玉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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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軍冤會這一年內收案八十、共一百一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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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僅少數冤案符合受理標準,但軍冤會仍主動調查了七十七人。包括黃媽媽陳情其子黃國章落海失蹤死亡案,東引李姓士兵落海失蹤案、李姓上士後勤士自殺案及曾姓一兵自殘案等四案,正由檢方進一步偵辦中。
民國八十四年海軍南陽艦士兵黃國章隨艦出港執行偵巡勤務,發生離奇落海失蹤案,當時軍中致電黃家,黃國章是因為受不了軍中壓力而跳海自殺。後黃母向監察院陳情,前監委趙昌平將照片放大,發現黃國章頭部插有鋼針及一個三角形銳器。黃母在軍冤會提出趙昌平所發現疑點,符合受理標準。
李姓士兵是於民國九十年自東引搭國軍租用的民間輪船返台,抵達基隆前失蹤。當時軍方調查此案卷證中並未查證同行「七人互助小組」成員,目前移至基隆地檢署偵辦中。
李姓後勤士因精神狀況出問題,於民國九十五年時至花蓮軍醫院診治,當天軍醫師開立住院單希望能讓李姓士官留下住院,但該部隊部隊長竟未得醫師醫院同意,逕自將李姓士官帶回部隊,最後李姓士官上吊自殺,部隊長有無過失致死,有調查必要。
曾姓士兵於民國一百年時持步槍自殺。經初步調查,起因於連長可能不當管教、有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或涉凌虐部屬罪,此案已至金門地檢署重啟調查。
蔡玉玲表示,民眾申訴案件數量逐月明顯下降,政院整理相關案件內容,已分析出現役軍人近二十年死亡、失蹤原因,提出相關建議,將提供國防部做為法令修正或制度面興革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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