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結婚又離婚 為77萬上法院

林姓男子婚後忘不了曾兩度結婚又離婚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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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經濟拮据時援助7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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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度復合。前妻到他家看到婚紗照和小孩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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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前夫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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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得再次分手。林向前妻討錢未果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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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不是借款,判他敗訴定讞。
林姓男子提告指出,前妻2010年向他借錢買房子,他於同年10、11月分各匯款10萬元、50萬元,另分兩次給她10萬、7萬元現鈔,共77萬元,但前妻僅在前年4月還他3萬元。
林的前妻承認拿了林77萬元,但否認是借款。她說,兩人2003年結婚,半年後離婚,2007年4月再結婚,同年底又離婚。2010年10月兩人又碰面,她當時經濟不佳,向林提起之前兩人兩度結婚時,林和林母曾答應要給她聘金和買金飾都沒有實現,要求前夫補足,前夫表示想三度復合,陸續給她77萬元展現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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