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離「太陽花」 前北市警局長黃昇勇無罪

太陽花學運學生占領行政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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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下令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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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纏訟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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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昨判黃無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黃下令驅離「阻卻違法」「太陽花」學運行政院驅離行動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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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周倪安自訴台北市警察局前局長黃昇勇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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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認為黃昇勇依據法令執行驅離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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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阻卻違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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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判黃無罪。北院:應查打人警察不過,合議庭指出,負責驅離勤務的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有部分員警或因情緒控管失當、或因殘留把人民當作敵人的威權體制思維,違反比例原則使用暴力,以肢體或持警械毆擊陳抗民眾,至少造成周倪安等四十二人受到傷害,檢察官應展開全面刑事調查,查明真相並究責。 周可上訴,黃得知結果低調不願多談。不過黃昇勇當庭曾稱他是基層警察,遇有治安事件,不待命令就需依法處理,否則就是瀆職;他說,行政院是集會遊行禁制區,群眾對警施暴、鎖住警察巡邏車、在禁制區靜坐都違法,「警察是在防止犯罪狀態持續而已」。威權心態? 基層警不以為然針對判決指警方仍未脫離威權心態、沒有落實轉型正義,不少基層警員頗不以為然地說,警方處理攻占行政院案只是依法行政,若民眾沒有違法,警察怎會有驅離動作?就如同現在面對反年改的抗議民眾,警方仍堅守依法行政底線,驅離違法行為,法官為何指責警察有威權心態?有警察建議,民進黨政府不如廢掉集遊法,以後民眾要攻占任何地方、要怎麼抗議都可以,免得員警裡外不是人、兩面不討好。太陽花學運學生曾占領行政院,當時警方與學生發生推擠衝突。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審理黃案 曾傳喚江宜樺作證台北地院審理黃昇勇案,今年一月曾傳喚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作證,周倪安的律師尤伯祥批江在位時沒有懲處執法過當的警察,江反擊「學運後行政院長國民黨換過二個、民進黨換過三個,也沒追出來」。無罪判決說,行政院陳抗事件中,有群眾以油壓剪、鐵橇破壞鐵拒馬、或破窗闖入行政院建築物內,黃昇勇依局長權責交付各分局長驅離任務,值勤員警原則上口頭勸離,勸離不從才抬離、拖離,黃是依法令所為,具備阻卻違法的不罰事由。不過法官在判決中說,少數員警違反比例原則使用暴力,以肢體或持警械毆擊陳抗民眾,如此武力實施的嚴厲性,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械使用條例」,造成人民身體與精神的痛苦,構成不人道處遇或懲罰,國家有補救、回復義務,身為公益代表人的檢察官應開展全面調查,查明真相並究責,把侵犯人權者繩之以法。太陽花學運緣於立法院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遭質疑黑箱作業,群眾先霸占立法院,後攻占行政院,警方驅離引爆流血衝突,隨後民眾告官殺人未遂,執法警察與司法警察權行政指揮系統乃至於國家元首,全都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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