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酒後開弟車撞死人 兩人連帶賠334萬元

郭姓男子酒後開弟弟車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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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弟辯稱車子是在哥哥喝酒前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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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酒後借車;但法官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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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男借車肇事已非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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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郭弟也有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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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兄弟倆須賠償死者家屬334萬元。
去年3月24日上午,郭姓高三生騎車外出,準備去補習班補習,途中遇到酒醉駕車的郭姓男子(52歲)違規左轉。郭撞到人後逃逸,郭生送醫後因大量內出血不治。
警方當天中午循線找到肇事的郭男,酒測值高達零點74毫克。郭供稱,24日凌晨與雙胞胎弟弟飲酒,清晨跟弟弟借車外出。但郭的弟弟則稱,車子早就借給哥哥,不是在哥哥酒後借車,因此不知道哥哥酒後開車。
死者家屬委任律師發現,郭並非第一次開著弟弟的車輛外出肇事,曾在彰化縣兩度肇事,被吊扣駕照,郭弟也都知道,卻仍借車給哥哥,主張應負連帶責任。律師說,法律有規定,借車給酒駕者,需負連帶責任。
法官指出,郭男分別在2010年、2011年兩度酒駕被抓,2011年5月被吊銷駕照一年,去年三月撞死高中生時,屬無照。郭男胞弟明知哥哥沒有駕照,卻仍借車;加上郭男已有兩次酒駕紀錄,郭弟不能說不知情。判郭姓雙胞胎須賠償死者家屬334萬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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