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沒詳載車況 2中古車商違規

新北市消保官日前抽查轄內11家中古汽車商,聯合報社論/沒有健康,沒有中火:蔡英文能源政策破功,發現兩間知名連鎖業者違規使用未記載車況、重大事故紀錄等事項的定型化契約。消保官呼籲消費者,中職/總冠軍賽安打、得分王 彭政閔:球隊勝利為主,若買到被隱瞞車況、虛報年分里程的車輛,紐約電影慈善夜 名模更搶鏡,千萬不要摸摸鼻子作罷,倒楣! 柏油工程車失控 11汽機車遭連環撞,可積極申訴求償。未過關的永和區順心聯盟上信汽車表示,尚未接到限期改善通知,不便多作回應。樹林區SUM聯盟永益汽車塗姓負責人則說,消保官所稽查的契約是作私人用途,將在期限內改善,但店面販售的SUM中古車,皆使用聯盟提供的契約,內容符合規定,請消費者安心。消保官周繼雄表示,違規兩業者使用的定型化契約,都屬簡易型,未詳細記載車況,包括產地、顏色、配備、交易次數、車輛原使用情形,以及是否曾發生重大事故,或是否為泡水車等,造成消費資訊不透明,當場規定業者改用汽車商業公會訂定的契約,並發函限5月20日前改善。周繼雄強調,中古車商與新車業者一樣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契約常見「現況交車,事後不得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是違反不成立的,若車商所販售車輛與刊登資訊不符,或者隱瞞車況、虛報年分或里程數等狀況,都可能涉及刑事詐欺罪嫌。周繼雄說,消費者有2天契約審閱期,應詳細研究雙方義務,若買到問題車輛可在交易後6個月內,或發現問題後6個月內向車商反應,或尋求消保官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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