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金融…金管會主委 應納入央行理事會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報載朝野立委提議修改中央銀行法,地鐵開通 北京租賃潮移往郊區,建議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納入央行理事會。關於此點建議,大聯盟最後一搏? 王建民與藍鳥各取所需,個人是贊同的。對世界各國的中央銀行而言,五一長假加持 港消費股紅通通,最重要的任務是維持金融穩定,此點亦可從我國中央銀行法第二條所楬櫫的第一個經營目標得到印證。如果大家都接受央行最重要的目標係為維持金融穩定,那央行理事會缺少管理與監理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可能會讓這個目標的達成「事倍功半」。 這在總體經濟與資本市場相對穩定之際,可能看不太出來。在承平之時,或許央行與金管會定期召開金融聯繫會議,交換金融監理意見,總體經濟與金融市場也不會因此而不穩定;但在總體經濟與金融市場動盪的非常時期,目前機制是否能夠再次達成金融穩定的目標,頗有進一步商榷之處。英國是先進國中率先採行單一金融監理機關的國家之一。日本隨後也採行,我國也馬上跟進。二○○一年英國成立金融服務署,負責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與投資公司的監督與管理。同時,金融服務署與英國的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各自獨立運作、各司其職。直到二○○八年發生金融海嘯後,英國政府發現其對銀行的監理是失敗的,這樣的制度架構設計有值得改進之處。因此從二○一三年四月起,改採雙元監理機關,分別成立審慎監理署與金融行為署。前者承接了絕大部分原先金融監理機關金融服務署的工作,負責管理與監理金融機構財、業務活動;後者則負責管理與監理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相關事宜。更有甚者,英國政府把審慎監理署改隸屬於在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之下,成為英格蘭銀行下屬機關。這樣的作法是合理的,因為要達到維持金融穩定的目標,很難想像沒有直接管理與監理金融機構的央行,光靠貨幣政策的工具,如何達成目標,特別是在金融不穩定時期。我國中央銀行對於某些銀行業務,有直接管理與監理權力。但是對於其他的金融機構,例如保險公司,如果其業務沒有牽涉到外匯,央行沒辦法直接管理與監理。這些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在我國金融市場扮演的角色也越來越重要。二○一七年底,我國保險業全體資產約為新台幣廿四點八兆,約占整體金融機構總資產新台幣七十三點八兆的三分之一,保險業的重要性不言可喻。缺少了直接監理非銀行之金融機構的權力,對於金融穩定目標之達成,相信比較不容易達成。目前立委提案修法,讓金管會主委成為央行理事會理事,這一點應是必要的修法方向。更有甚者,央行為了確實達成維持金融穩定的目標,政府相關單位也要進一步思考,未來是否要仿照英國另外成立一個監理機關,承接金管會管理與監理金融機構的權力,並納入央行之下,由央行直接管轄,以克盡金融穩定之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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