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勤務重/警政署盼工時10小時 警:很難!

警政署希望員警每天上班不超過十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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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警界卻出現退休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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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短缺六千多名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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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新北警察每天上班十二小時。警政署決定三年招募八千五百多人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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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基層員警認為台灣社會高度依賴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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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警察「想十小時下班很難」。
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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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及去年各有一千九百多人、兩千多名警察離退,目前全國警力只剩六萬七千多人,各縣市都喊警力不足,情況近十年來最嚴重。
警政署意識到問題嚴重,預計分三年擴大招訓四等特考生,但因警大與警專可容納的訓練量已飽和,將增建訓練基地,訓練一年半後分發。
一名資深員警認為,警察沒地位,連小孩都不敢說自己爸爸當警察,加上福利縮水,當然能退趕快退;「多給警察一點尊重就夠了。」
警察勤務條例規定每日勤務以不超過八小時為原則,但越來越多街頭抗爭,警力吃緊,八小時下班,談何容易。
警政署調查發現,警察平均每月超時工作六十八到八十八小時;六都為例,台北市和新北市每日固定服勤十二小時「最硬」,台中、台南十到十二小時,高雄和桃園縣部分偏遠派出所有機會八小時下班。
雖然有員警認為警察待遇好,超勤又有加班費;但基層抱怨工時太長、工作太雜的聲音不少。
一名派出所所長抱怨,什麼事都下放到派出所,基層做很多跟警察不相關的事,補足人力也不可能固定上下班。
一名小隊長說,重大案件發生後,長官常要求限期破案,無法達成就被「釘」,讓人感嘆「不如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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