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線三警官劉昌祺再涉圖利罪百萬交保。記者張宏業/攝影 分享 facebook 中山警分局貪汙再爆案外案。調查局北機站掌握情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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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松山警分局防治組長劉昌祺在擔任中山一派出所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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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轄區有酒店供應未滿十八歲少年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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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涉嫌包庇未給予罰鍰。台北地檢署前天指揮北機站再度約談劉昌祺、酒店業者十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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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複訊後以涉圖利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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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劉昌祺一百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劉昌祺日前才被控向轄內的「星光閃閃」、「夜王酒店」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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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訊後命二五○萬元交保,詎料又因包庇業者供應少年飲酒,吃上圖利官司。 依「兒童與少年福利法」規定,任何人均不得直接或間接供應菸或酒或檳榔予未滿十八歲的兒童及少年,違反者可處三千元以上、最高一萬五千元罰鍰。全案緣起於中山一派出所包庇轄區酒店「曉」媒介賣淫案,去年收押前中山一派出所長林崇成等十官警後,有官警轉汙點證人,咬出歷任中山一所長也向特種行業收賄。北機站日前搜索約談前中一所長楊文振(現任大安分局勤務中心主任)、劉昌祺、莊琦良、黃榮賢四名官警,其中楊、劉是兩線三警官。由於涉案官警全否認涉案,檢方當時依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白手套莊琦良、黃榮賢兩人獲准,法院裁定並指出,莊琦良曾向同事抱怨「分局叫我設防火牆」,顯有串證之虞;當時劉昌祺交保二五○萬元、楊文振交保一百萬元,色情業者楊榮坤、李政忠各五十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