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地開發擅移老樹 最重罰5萬

新北市土城金城路2段旁私人土地上一棵老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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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幹直徑超過9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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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提報列為珍貴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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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新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審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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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被地主擅自遷植。 圖╱新北市景觀處提供 分享 facebook 新北市土城金城路2段旁私人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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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棵進入珍貴樹木審議程序的老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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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眾發現其中1棵老榕樹竟「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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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處調查後,確認是地主開發土地,包商疑似擅自移植老榕樹,將釐清移樹者身分,最高可開罰5萬元。景觀處表示,2棵老榕樹存在已久,護樹聯盟認為老榕樹有保存價值,向市府提報珍貴樹木,新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第1次開會時,對老榕樹氣根是否能納入樹幹直徑計算仍有爭議,經第2次會議修正標準,原訂下次會議審議老榕樹是否列為珍貴樹木,沒想到老樹竟不翼而飛。景觀處獲報後前往勘查,發現老樹不見蹤影,現場圍起鐵皮圍籬,地主前來說明時表示,老樹所在的土地正在開發,可能是承包的營造廠商在整地時,認為老樹阻礙空間,才請怪手擅自挖樹,移植山區,地主也強調事前不知情。景觀處長謝宏偉強調,依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規定,除列管的珍貴樹木、行道樹及公有公共設施用地內喬木外,其他公私有土地上、樹幹直徑大於60公分的喬木也受法規保護,需事先提出保護計畫或遷移計畫,通過審查才能移樹。景觀處表示,老榕樹遭擅自移植已明顯違法,將請地主提供資料,釐清實際移樹的包商身分,開罰3000到5萬元罰鍰,並要求地主追蹤、確保老榕樹妥善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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