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謀不臧? 或竟是五鬼搬運?

本屆監委臨去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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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昨天通過對美河市案聲請大法官解釋。但除了針對聯合開發案土地登記移轉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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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有法律解釋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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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更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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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開發案是否藏著「五鬼搬運」的玄機?
「美河市」號稱全國最大聯開案,

系統建置

,總銷達新台幣282億元。但監察院2012年認定該案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物成本,北市府棄守權益達100億元,全案「疑點重重」,不但通過糾正並彈劾台北市捷運局前官員多人,還移送檢調調查。檢方後來依圖利罪起訴北捷官員高嘉濃等人。但在全案中獲益20億元的建商日勝生,因查無行賄實證,只能建議市府追究責任。
如今根據監委調查內容,很多細節讓人越看越氣。監委馬以工指出,北市府擁有高達99.35%的聯合開發基地面積,竟與僅擁有0.65%基地面積的投資人簽訂聯合開發投資契約,由其興建16棟共2220戶建物對外出售,結果北市府竟只分回五百多戶,而日勝生可售戶數達1600戶。
監委指責,美河市案違法徵收人民土地在先,又將徵收取得的土地透過聯合開發模式移轉為私有,更違反「土地法」第14條有關公共交通用地不得私有的規定。北市府辯稱聯合開發案的「人工地盤」不計入建蔽率,更讓監委認為有極嚴重的適法性疑義。
台北市府以「公益」之名從私人強徵土地,又把徵收來的土地與建商合建大樓賣給私人,擁有基地不及1%的建商卻分得數倍於市府的戶數,這一幕幕情節,怎不讓人聯想到「五鬼搬運」?三十多年前,蔣碩傑與王作榮的「蔣王論戰」期間,蔣碩傑就強烈批評,銀行業者假借投資之名,將資金融通給工商業者,當無法還款造成銀行呆帳,再透過政府向全民徵稅來補貼,可謂「五鬼搬運法」。美河市案的手法,照監委所調查,豈非如出一轍?
政府借力民間,原是雙贏策略,但許多大型BOT或聯合開發案竟落得雙輸,其中疑點不僅是人謀不臧,公然的利益輸送簡直不可思議。我們之前社論曾質問,官員眼中「開發」即等於「錢」嗎?如今再問,如果這不叫五鬼搬運,什麼才叫五鬼搬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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