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女同學頂罪 男大生不起訴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章姓學生擔心同校的許姓女同學無照騎車肇事被開罰單,行動身分識別研發 有斬獲,涉嫌冒名頂替,企業申報大股東資訊 要快,被依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鼎炫-KY配發現金股利5元 股利配發率超過七成,基隆地檢署偵結,別讓口罩成為遮天之亂,認為章男年紀尚輕且深知悔悟,聯合筆記/張靈甫與王玉齡,予以不起訴。
起訴書指出,10月9日12時許,許姓女大學生無照騎機車在中正區北寧路上,撞上騎單車的游姓女子,雙雙倒地受傷,被送醫急救。
章姓男大生接到許女電話通知後趕到現場,章男擔心許女會因為無照駕駛被開單舉發,向到場處理的員警佯稱他就是肇事者,意圖替許女頂罪。章男並在警方製作的車禍記錄及酒測單上簽名。
不過,章男無法交代車禍經過,員警到醫院詢問受傷的游女事發經過,游女表示肇事的是女性。許女隨後坦承是肇事者,警方調查後,將章男依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章男以真實身分應訊,警方登載資料時,也需調查真實性;此外也查無其他證據,能認定章男偽造文書。而章男頂替的情節輕微,又沒前科,年紀尚輕、一時未能明辨是非,事後也深知悔悟,因此二罪都予以章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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