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符公益 可使用原民傳統創作

阿美族奇美部落在臉書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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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原民會在8月1日原住民日南島民族論壇開幕跳的奇美勇士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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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奇美部落授權同意。 圖/取自奇美部落臉書 分享 facebook 奇美部落指稱原民會未經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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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月一日原住民日南島民族論壇演出奇美勇士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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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原民會自己四月剛認定登記並授予的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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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民會道歉及賠償。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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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細究條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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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落集體權保護之外,其實仍有為公益目的之合理使用空間。 智慧財產權法制目的,不僅在於保護智慧財產權,更在於均衡私權與公益,促進智慧成果之流通,提升文化水準。音樂著作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不過,依著作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允許類似國慶大典這種偶一為之、沒有任何營利性質的公益性活動,可以自由演唱他人音樂著作,並進行現場轉播,是屬於合理使用的行為。同樣地,受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保護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雖然經依據條例第四條認定並登記,取得專用權之保護,但條例也規定,為正當之目的,得以合理方法使用已公開發表之智慧創作。這次原民會在原住民族日主辦的年度論壇開幕典禮中,使用原住民族部落之傳統智慧創作,沒有任何營利性質,更達到向各國代表展現台灣原住民族傳統特色,從公益角度觀之,顯然是符合合理使用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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