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犬互告 罵少校沒救了判賠5萬

均從軍校畢業的顧姓、李姓老翁,

ITIS椰子水

,彼此是一樓鄰居,

台中借款免留車

,卻為了家中小狗曾經互咬起口角,

韓國燒酒團購

,互告妨害名譽等民刑事訴訟5年;李知顧是少校退伍,

員林新秘教學

,多次對顧喊「Major(少校),

輸出 台北

,沒救了,

咖啡篩豆機

,真正是可憐」等語,

氫氣除碳專家

,法院認定已侵害顧的人格權,判應賠5萬精神慰撫金。李姓老翁也以遭顧批評「譏諷貶損詛咒還有如潑婦罵大街的嘴」、「裝監視器是為逞其好偷窺之癖而犯的邪淫惡行」而提告妨害名譽,但法官認定李確實在顧家外大罵「三字經」、裝設監視器拍攝顧家,顧是合理評論,判決李敗訴。地院調查,新北市三峽區顧姓、李姓老翁自2010年2月起,因小狗互鬥,互相責怪對方沒有約束寵物,導致自家愛犬受傷;此後李經過顧的家門,就碎碎念三字經。若顧管教小狗,李在自家門口喊「狗在罵狗啊」;顧假日跟妻出遊返家,李又喊「狗兒、你回來啦」。當李看到顧要去打零工,更笑稱「Major,沒救了」。顧氣得錄音蒐證提告,李堅稱是自言自語,所謂「沒救」是用英文尊稱少校,「好可憐」是講自己,檢方以罪嫌不足不起訴。李不甘示弱,裝設監視器拍攝顧家大門,顧認為家人、親友活動遭到竊錄,隱私受侵害,李也認為顧長期偷錄音,2人又互告,檢方同樣都不起訴。顧再對李提出民事訴訟,李也反告,互相求償。李指顧在社區張貼公告,稱他為「惡犬」與一再濫提訴訟讓他精神痛苦,地院認定,顧的公告是嘲諷自己為「惡犬」,顧會提訴訟也是因為李的不法言論,判決顧勝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