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三百廿四萬元的赫哲補習班名師蔡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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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約屆滿前半個月去其他補習班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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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競業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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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判賠卅萬元。
台北市赫哲文理補習班向法官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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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數學老師蔡牧簽五年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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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二○一一年六月卅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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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三百廿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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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教學薪水和「競業禁止補償金」。
雙方約定蔡牧老師約滿離職後,一年內不得在台北、新北、基隆、桃園補習班任教,違約要賠二百萬元。蔡牧在二○一一年六月十二日至卅日到高偉補習班上課四次,合約屆滿一個月內又到高偉上課三次,兩度違反競業條款,求償四百萬元。
蔡牧反駁,他在赫哲補習班未曾接觸數學教材編寫、招生等行政作業,離職也未帶走赫哲的教學秘密。他去高偉補習班試教七次,不是正式上課或招生;後來未到高偉任教。
蔡老師強調,他只會教數學謀生,一家六口皆住台北,無法搬到中南部工作;赫哲以契約限制他的工作內容和範圍,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一審判決赫哲敗訴,但二審翻案。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指出,蔡牧在合約屆滿前後,到高偉補習班不管是試教或正式上課,都違反他與赫哲簽下的競業條款;且赫哲給他的年薪已包含未來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雙方契約沒有違反憲法保障工作權的規定,改判赫哲求償有理。
法官審酌,蔡牧接獲赫哲警告他違反競業條款的律師函,立即停止到其他補習班上課,對赫哲造成的損害不大;赫哲求償四百萬元太多,日前判蔡牧賠償卅萬元。蔡牧不得上訴,赫哲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