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逮台詐團 不繳罰金不准回國

兩岸詐欺集團遠赴埃及被查獲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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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繳交五十萬元罰金才能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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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陸續遣返廿名台籍犯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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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再遣返十六人。 記者李奕昕/翻攝 分享 facebook 兩岸詐欺集團遠赴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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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公安致電詐騙大陸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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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遭埃及警方查獲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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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繳交五十萬元台幣罰金才能返台;刑事局昨天遣返十六人。刑事局官警說,以往台籍詐欺犯在海外落網,當地多直接判刑或驅逐出境,鮮少判處罰金,埃及認定詐騙集團撥打長途電話,侵害該國電信公司權益,以電信法判罰。刑事局昨天在桃園機場拘提遣返的十六名詐欺犯,押往台中地檢署調查,有犯嫌抱怨,埃及監獄環境惡劣,牢房髒亂不堪,飲水有配額限制,「每天只吃一餐,都是酸奶配大餅!」二○一四年七月,埃及警方在該國亞歷山大城查獲兩岸詐團,逮捕台籍四十人、陸籍五十六人。以違反電信法,將王姓主嫌(四十九歲)判刑五年,其餘犯嫌判刑兩年六個月,每人併科美金一萬七千五百元(約台幣五十萬元),今年初卅九名台嫌服刑期滿出獄,因未繳清罰金被限制出境。刑事局表示,埃方原堅持全數犯嫌繳清罰金才放人,刑事局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等管道,要求埃及遣送台嫌,外交部駐約旦代表處及刑事局派員赴埃及協商,埃方始同意台、陸詐團成員可各自繳清罰金後遣返。兩名台嫌家屬籌錢繳罰金,獲埃方解除境管,今年四月順利搭機返台,上月再遣返十八人;王仍在埃及服刑,另有三人滯留埃及辦理出境手續。今年四月,刑事局在台中市拘提詐團幕後金主黃姓男子(卅三歲)黃被法院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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