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紅包說」 高市提告 判決不受理

前立委邱毅去年二月在政論節目上批評「企業到高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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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向高雄市政府的公務員送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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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控告邱毅侮辱公署;士林地檢署依誹謗罪嫌起訴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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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公訴不受理。
法院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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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保護對象為自然人與私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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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保護國家或自治團體這類公法人的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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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訴不受理。士林地檢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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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邱毅去年在兩個電視節目指稱,企業到高雄投資「不但有風險,還要出紅包錢」、「陪你去酒店喝酒」。邱並以高市府官員所涉弊案舉例,暗批市長陳菊團隊紅包文化盛行。高市府認為遭詆毀,影響企業投資高雄意願,翌日控告邱毅。
檢方認邱毅濫用言論自由起訴;邱毅在法院言詞辯論庭上搬出大法官解釋五○九號,主張言論自由應受國家最大限度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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