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蔡永泉前天在議會要求秘書長陳基本月19日在定期會中列席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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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黃敏惠以於法不合回應。市議員廖天隆、張志成、蔡永泉、黃秋澤昨天對此聯合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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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依地方制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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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主管有列席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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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公務員領人民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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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應接受監督,黃敏惠對此回應「依法辦理」。
市府舉內政部對地方制度法第48條、49條解釋,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均得應邀就主管業務在議會中提出報告。若對特定事項有明瞭必要,得邀有關業務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列席說明。非上述法定人員,則無列席說明義務。現行法令未將秘書長職務定位為「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機關首長」,應就法論法。議會法制室認為,若府會對此有爭議,可提案請內政部解釋。
議員認為,依地制法、議事規則,一級主管本就該列席。台南等地已有秘書長列席先例,且秘書長經手重要公文,負責重要行政事務,本來就是主管,哪有於法不合道理。
蔡永泉表示,嘉義市近8年來公共工程進度緩慢、品質有缺失。陳基本工務處長出身,是黃市長重要幕僚,卻未盡幕僚職責,以專業提供公共工程專業知識建議。他只是要向秘書長理性請教問題,不是要羞辱秘書長,不知黃市長在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