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個資法保護 捐款人嘆「好人難做」

「鄉公所嗎?我想捐贈給弱勢孩子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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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名單嗎?」吳小姐從事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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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下來有筆積蓄想回饋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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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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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公所承辦人員說: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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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提供!受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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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已不再提供低收、中低收等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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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或團體接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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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好人難做」的感慨,質疑要做善事有這麼困難嗎?她想將自己和公司同事的善意,確實傳達到受贈人身上。吳小姐幼時家境不好,曾受過學校、鄰里幫助,離鄉奮鬥多年,有了一筆積蓄,也有一群想做善事的好友,她很想回報鄉親,但師長、老同學失聯多時,決定透過鄉公所提供低收、中低收名單,好擬計畫,計算獎助學金多寡、名額及事後徵信,未料卻碰壁。縣府社會處、鄉鎮市公所社會課表示,受個資法保護,也有捐贈者想拜訪受贈人「了解確實的狀況」,但公部門無法提供受贈人資料給捐助人,除非先溝通,經過受贈人同意,另外,也不了解捐助人是否有隱藏的意圖,因而採保護措施。曾有受贈人同意,出席受贈,但報導或對外徵信資料曝光後,讓他覺得難堪;也有人不願受贈,不想讓親友、鄰居知道「是低收入戶」。也有鄉鎮公所採技巧性作法,例如,先了解寺廟、團體舉辦的捐贈活動,再通知低收、中低收戶屆時到場領取白米等物資,由低收或中低收戶決定是否出席領取;也有公益團體透過村里長、社區協助,將募集物資透過村里長轉贈。公部門也會與媒體溝通,媒體採自律及保護措施,拍背影、模糊畫面處理,在取得當事人同意再做個別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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