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嫌不想被移送 與警偵訊室演活春宮

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鄭姓偵查佐查辦一件毒品與竊盜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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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偵訊室內與賴姓女嫌犯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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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條件是不移送賴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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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局監視系統全程錄影。鄭解釋是你情我願;彰化縣警察局已將他停職查辦。
全案因賴女(卅六歲)仍被移送且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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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甘心才主動向檢察官舉發。情節有如廿多年前國片「條子阿不拉」真實版。據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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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以為過程避開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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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料到偵訊室有「全景」錄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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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聲音、影像全都錄;鄭承認與女嫌犯發生關係,但強調是遭色誘。
「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應革職究辦!」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學系副教授葉毓蘭表示,無法接受警察和女嫌疑犯在警局地下室發生性行為,她主張應淘汰不適任警察,「對惡行慈悲就是姑息」。葉毓蘭感嘆,縣警局偵訊室成為性醜聞地點,嚴重傷害警察形象,警察教育出了問題。
彰化縣警察局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鄭姓偵查佐和女嫌犯發生不正當關係,影響警譽,情節重大,先將鄭員停職處分,刑警大隊長記過一次。
警方調查,彰化縣刑大偵四隊六月廿七日偵辦竊車集團案,逮捕賴姓女子等四人,由於賴女還被搜出毒品,她擔心罪加一等,趁其他警員外出買便當之際,向問案的鄭提議,只要不辦她毒品案,願用發生性關係作為交換條件。
兩人隨後在警察局地下室偵訊室上演活春宮,過程約十分鐘。賴女向檢方表示,她以為乖乖配合就不會送辦,沒想到竟遭收押,覺得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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