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昨(24)日發布IPO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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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雙重股權結構公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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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生效。該規定醞釀四年之久、也是近24年來最為重大的港股上市制度改革。中證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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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公布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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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允許雙重股權結構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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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允許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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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上市生物科技公司於建議上市日期前至少六個月,
系統建置
,得到相當數額的第三方投資。 不同股權架構的發行人,擬上市公司上市最低預期市值需要達到港幣400億元(約新台幣1,520億元),如果市值少於港幣400億元,則需要在最近一個財政年度收入不低於港幣10億元(約新台幣38億元) 。華爾街見聞報導,港交所總裁李小加表示,香港交易所希望到今年6月、7月看到第一宗新規下的IPO。港交所於今年2月23日發布咨詢文件《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與2017年12月發布的文件的方向大致相同,並細化「同股不同權」、生物科技公司來港上市以及創新產業公司來港第二上市的要求。在最新發布的咨詢總結中,對於無收入生物科技公司,港交所新增規定,擬上市公司預期市值不少於15億港元,且要符合多項要求。包括從事核心產品研發至少12個月、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已經通過概念階段進入第二期或第三期臨床試驗等。此外,港交所規定,不同投票權只可以給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時或者上市後的董事。此外,不同投票權不可超過普通股投票權的十倍。將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的創新產業公司,需在包括在紐交所、那斯達克以及倫交所等地,最近至少兩個財年,有良好的合規記錄,在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時,預期市值最低港幣100億元。港交所IPO新規 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