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地燈漏電害女童腦缺氧 新北市府判賠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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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醫搶救後保住性命,但因腦部缺氧時間過久,導致身心多重障礙後遺症;父母不堪女兒受苦,向新北市政府訴請國家賠償。新北地方法院認定市府有疏失,昨判賠女童及其父母共一千餘萬元,可上訴。對於新北地院判決,新北市府表示尊重,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十歲的女童因腦部缺氧,康復後仍有四肢活動及平衡障礙、認知功能障礙、輕度智能障礙和全面發展遲緩等嚴重後遺症,在日常生活中,穿衣時會找不到正反方向,在人群中找不到家人等情況。女童父母指出,新北市政府曾委請機關鑑定燈具,鑑定報告載明「配電盤未依規定接地」、「漏電斷路器不符規定」等缺失,指出「用電安全性有待補強」問題,顯見市府對於燈具的設置和管理有明顯疏失。女童父母表示,事發時女兒才五歲,正值多彩童年,卻遭逢事故,為人父母,要看著女兒忍耐痛楚,甚至要伴隨復健度過大半未來人生,只能強忍悲痛,扛起工作及照顧責任,精神苦痛難以計算。他們以女童醫療、復健和勞動力損失等費用,向新北市政府求償一○三一萬餘元,另主張市府應賠夫妻二人各一百五十萬元精神撫慰金。新北市政府則稱,公園水電設施均委託廠商維護修繕,燈桿也貼有「電氣設備請勿接觸以防觸電」警語,該燈具在事發當天並沒有因設置或管理欠缺而導致漏電情形,辯稱發生原因可能是女童使用地燈方式不當造成。法院調查認定,出事的地燈確有漏電,女童在事發前無慢性疾病或家族病史,是因電擊意外衍生腦缺氧等損傷,判市府應賠女童七百零七萬四千餘元;女童父母在辯論時數度哽咽,言語流露為人父母的擔心與不捨,考量其必須陪伴女童成長,得扛起陪伴女童復健的重責,各獲一百五十萬撫慰金。針對女童出事一事,新北市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深表遺憾,強調在第一時間,全面檢視河濱所轄環境設施、電力及相關設備的安全性,並委託廠商定期維護及修繕,確保每位遊客能夠安心使用所有園區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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