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短評】朝靈柩潑漆 只是侮辱公共紀念處所?

蔣公靈柩228當天遭潑紅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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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現場已清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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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紅漆已滲入大理石棺縫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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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清理難度提升。圖/桃園市議員楊朝偉提供 分享 facebook 慈湖蔣公陵寢遭潑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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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依毀損、公然侮辱公眾紀念處所等罪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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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目前新聞資訊上可以得知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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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學生的客觀行為與主觀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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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能不深究,否則一旦重罪輕辦,司法恐又遭譏淪為政治打手。慈湖與中正紀念堂,雖然都是公眾紀念處所,但本質上可不相同,慈湖是放置蔣中正靈柩之處,講白話一點,就是放棺材、裡面有遺體,到中正紀念堂潑蔣中正銅像漆,構成對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當然沒問題,但對棺材潑漆,可就有討論空間。先比對兩個法條的不同,刑法第十八章的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中:第 246 條  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妨害喪、葬、祭禮、說教、禮拜者,亦同。第 247 條  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用246條,是6月以下有期徒刑,用247則提高到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就學生的客觀行為來看,他們不是在慈湖園區內四處潑灑,而是鎖定靈柩,而靈柩內有遺體,沒波及遺體不是因為學生刻意閃避,而是有靈柩保護。主觀犯意部分,他們說要破除威權象徵,可以有一百種方式表達,例如提出修改全台灣中正路路名的公投等,但他們卻是鎖定蔣中正靈柩潑漆,慈湖蔣中正陵寢中的靈柩放有蔣中正遺體,大家都知道,朝靈柩潑漆本意就是要侮辱蔣中正遺體,只是未遂。地檢署要用哪條來偵辦,是他們的權力,小老百姓無從置喙,但畢竟是社會矚目案件,適用法條可要弄清楚,一旦潑漆棺材不是以侮辱屍體論罪,甚至連「棺材擦一擦還能用」而不論毀損罪,那司法將來如何讓人民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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