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瓦斯行推契約 桃園消防員變包工?

主要任務是救護救災的消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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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增加了瓦斯定型化契約的推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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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是「幫別人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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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消防員的沉重負荷。
桃園縣消防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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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業務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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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既然消防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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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就還是只能完成任務。
配合消防署政策推行的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簽定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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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被列入評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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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人員不但要自己印出企畫書到轄內各瓦斯行推動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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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年底還有「業績壓力」,做不到就會被檢討。
由於瓦斯使用完後會殘留水汽及瓦斯,造成購買重量與使用重量不符,因此在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內,規範瓦斯行在回收容器時,需量秤容器內殘留液化石油氣量,並以回收當日的交易價格,按比例退還給消費者未使用的氣價。
消防基層人員表示,這種單純是消費者與瓦斯行之間的事,為何要派消防人員協助簽訂,痛批把消防員當包工,「盡做些沒單位要做的雜事」。
由於業務標準是每家瓦斯行都得簽5份合約,而評比競爭激烈,「簽不到75份就形同扣分」,消防人員為了衝業績,只能利用休息時間「做別人的工作。」
由於現在並沒有法源依據,規定瓦斯行得與消費者簽約,契約中的項目也多與瓦斯行有利益衝突,推行時不但瓦斯行會抗拒,有時連消費者都懶得簽、不願簽,讓消防員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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