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誘騙、親密愛人攝錄… 網路性勒索 15歲也受害

分享 facebook 網路犯罪頻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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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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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勒索」已成為新型態網路犯罪。越來越多被害人可能因偷拍、網路誘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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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親密愛人」攝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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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加害人持性愛影片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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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又以年輕人居多。台灣展翅協會日前公布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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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網路諮詢「性勒索」比率首度高於網路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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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中年齡最小僅十五歲,他們認為應是受到近年科技發展迅速的影響。 台北市婦幼隊指出,「性勒索」是新型態犯罪,並未透過政府相關機關正式命名,多半視案件發展,再以妨害性自主、恐嚇或妨害秘密等罪論處。婦幼隊說,曾有大學三年級女學生與男友交往半年,發生性關係時男友常拿手機拍攝,她多次制止無效;後來被害人提分手,男友不斷死纏,還以性愛影片威脅女學生繼續發生性關係。被害人實在無法忍受不再聯絡,男友竟真的將影片上傳國外色情網站,友人看到影片告知,被害人才趕緊報案。警方說,被害人形容男友高學歷又文質彬彬,交往後才知控制慾很強,更沒想到分手後對方真的會拿性愛影像威脅。另有一名與男友交往多年的年輕女子,濃情時常傳些私密照給男友,後來感情淡了要求分手,男友竟出示一個社群帳號,裡面除被害人傳的私密照,還有睡覺時遭偷拍的裸照;男友威脅「不復合,就設成公開」,但被害人不肯受威脅,馬上報案。展翅協會認為,性勒索包括網路交友性愛視訊遭側錄、偷拍或自拍私密影像遭恐嚇;受害者男生以金錢勒索為多,女性受害者則被要求持續關係,或拍攝更多性勒索影像。台北市刑大說,「性勒索」不但觸犯刑法,也可能面臨民事求償,分手時應理性,勿以此為報復手段;也奉勸熱戀男女別自拍,因網路不確定性與偽裝程度很高,一旦拍攝或傳私密照遭上傳,就算事後控告對方,照片在網路也極難根除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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