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南賢會長蔡鴻昌及幫眾陳和成,喜餅推薦,與人在超商擦撞起口角互毆,冷凍食品,陳和成開槍造成1死1傷,台式泡菜,被高等法院依殺人等罪判刑28年;蔡鴻昌見死者中槍倒地,特色美食,還上前狂踹打頭,好吃點心,高院昨天依殺人罪判刑15年半。
判決書指出,網購年菜,2010年12月26日清晨,林祐緯與友人曾博群在台北市中華路錢櫃KTV歡唱,過程中,林到附近超商購物,邊走邊講手機;在超商前聊天的竹聯幫南賢會長蔡鴻昌(34歲)不滿林講話太大聲,出言制止,2人起衝突。
林電召曾下樓幫忙,蔡則有幫眾陳和成(34歲)助陣,4人在街頭大打出手。混亂中,陳和成掏槍朝林的腹部射擊,林當場倒地,曾博群左肩也中彈。路人報案,林傷重不治,曾急救後脫險。中正一警分局次日晚間逮捕蔡鴻昌、陳和成。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和違反槍砲條例,判處陳和成28年徒刑,蔡鴻昌13年徒刑。檢方和林的父母認為判太輕,都提起上訴。
高院昨天審結,陳和成仍判28年徒刑,蔡鴻昌在林祐緯重傷倒地奄奄一息,生命垂危之際,竟趨前狂踹林的身體,手拿安全帽猛打林的頭部,縱非致死主因,卻加速林傷重不治,事後未向林的家屬道歉、和解,加重改判為15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