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李宗瑞淫照 中時副總等人判刑

富少李宗瑞涉嫌下藥迷姦數十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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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照在網路上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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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去年刊登截圖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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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以「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為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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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檢方以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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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將中國時報前代理總編輯楊憲村、前副總編陳賡堯、社會組主任王健聖及記者陳鴻偉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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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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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中央社台北17日電】
中國時報涉嫌刊登李宗瑞和女子性愛照片案,台北地院今天依妨害秘密罪判兩名前副總編輯及社會組王姓主任、記者各6月徒刑。
被告委任律師陳明表示,當時挑選不露骨、不侵犯隱私及無法辨認被害者的照片,且詢問法界人士這樣做有無刑責後,才刊登用馬賽克處理過的照片。
他說,對判決結果「很失望」,當事人也不意外,「一定會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中國時報由陳姓記者撰寫標題「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經楊姓和陳姓副總編輯(已退休)及王姓主任召開編輯會議後,配上兩張錄影擷圖照片,刊登在去年8月26日A1要聞版和A3焦點新聞版頭條。
檢方認為,雖然刊登的照片經過馬賽克處理,但仍使被害女子身體隱私部位和非公開活動曝光,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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