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子坑鄉村俱樂部負責人陳仲明。 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貴子坑鄉村俱樂部負責人陳仲明遭檢舉私挖溫泉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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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台北市政府產發局股長陳相伯製作不實會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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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新井混充舊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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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開發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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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檢方起訴。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陳仲明1年10月徒刑、陳相伯1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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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圖利部分因罪證不足無罪。陳仲明2005年未經許可私自委託三笠公司開鑿新溫泉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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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遭市府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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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讓新井混當舊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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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溫泉法規。產發局4年後通知會勘,陳仲明邀約時任議員林瑞圖、多名地方里長到場。陳相伯會勘發現,溫泉井被新鋪的水泥覆蓋,但陳仲明仍主張是舊井,若會勘紀錄寫「溫泉井遭新鋪設的水泥覆蓋,無法查勘井口」,擔心阻礙核發許可,要求陳相伯手寫記載「現場隱蔽無法實際勘查井位」的不實文字。陳相伯為不得罪議員,在會勘紀錄「放水」,加註里長意見表示,溫泉井是40多年前挖鑿,讓陳仲明規避溫泉法,2012年取得開發許可。兩人否認犯行,陳相伯辯,「縱使陳仲明違法開鑿新井,我對此一無所悉」,會勘只為收取溫泉費。法官調查,陳相伯訊時表示,會勘除確認收費外,也勘查是否為新溫泉井;另會勘結論和徵收溫泉費毫無關係,因此不採信說法。陳仲明辯稱,他只請三笠公司承作邊坡工程,未開鑿新井,支付三笠的730萬元僅為借貸關係。法院調查,三笠負責人證述前後不一,有支票和帳冊佐證,與陳仲明供詞不符。法院依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陳相伯1年6月徒刑;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陳仲明1年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