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模特兒代言商品 22名少女上當自拍裸照

彰化縣民吳姓男子在臉書社團徵求模特兒代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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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誘22名少女自拍裸照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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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與少女性交易、竊錄隱私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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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名被害少女裸照還被上傳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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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不特定人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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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認為手段卑劣不堪,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他判刑20年,得上訴。合議庭審酌,吳男為滿足一己色慾,利用少女年幼識淺、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未臻成熟,以詐術使被害人製造猥褻行為、著手引誘少女性交易,私自側錄被害人裸露身體之數位影片,上傳至網際網路供人觀覽,手段卑劣不堪,被害人數多達20餘人,予以判重刑。 判決書指出,吳男自103年起至106年間止,在其位於彰化縣住處,以其電腦主機連結網際網路登入社群網站臉書,並向姓名不詳者,以不詳價格購入暱稱為「陳薇婷」及創設暱稱為「林佳佳」佯裝為女性之帳號,再加入臉書社團,發布徵求平面模特兒之貼文,吳男再從貼文下方表達有應徵意願之留言中,挑選臉書大頭貼照較為年幼、貌美之少女網友互動,對22名被害少女施用詐術,被害人因而聽從他的指示,以自行拍攝方式,各自製造裸露胸部、或裸露下體、自慰等猥褻數位照片或影片等電子訊號後,再將該等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傳送予吳。吳男並與1名少女議定性行為對價後,在楓采汽車旅館嘿咻。還在2名少女未同意下,竊錄兩女裸露全身之身體隱私部位。被害少女「小麗」經同學告知她的裸照遭人上傳供不特定人瀏覽,報警處理後,經員警於106年8月15日,持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核發搜索票,前往吳的住處執行搜索,查扣電腦主機及行動電話1支,而循線查獲。吳男在臉書社團徵求模特兒代言商品,利誘22名少女自拍裸照傳送,還與少女性交易、竊錄隱私部位,二審將他判刑20年。圖/聯合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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