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11天遭棄…與母重逢 噩夢的開始

一名婦人提告要兒子付扶養費,丹麥羽賽/淡定球后 戴資穎積分破十萬「無感」,兒子稱,日月光復工審查 學者環團盼公開,一出生母親就丟下他,龍應台談兩岸文化:台灣書院「小而活潑」,重逢後頻伸手要錢,實在負擔不起才沒再給。法官判她敗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桃園一名婦人提告要求兒子支付扶養費,但她兒子反駁稱,出生十一天母親就丟下他,十多年後才出現,他原以為能重拾渴望已久母愛,未料母親頻伸手要錢,他以微薄打工收入及學生獎學金支付,實在負擔不起才沒再給。法官認為婦人未盡扶養義務卻提告要求兒子扶養,提告無理,判她敗訴。婦人主張,她生下六名子女,扣除未成年小孩,只有這名兒子長大後避不見面,自己原以包檳榔為業,但三年前車禍加上罹患乳癌、動脈剝離、退化關節炎等疾病,已無能力維持生活,名下也沒有財產,請求兒子每月給付她扶養費一萬二千元。 兒子說,他是早產兒,出生十一天就被媽媽帶去外曾祖父母家,母親自此杳無音訊,從小都是由外曾祖父母靠著資源回收的微薄收入養大,舅舅有時也會幫忙分擔;媽媽遺棄他後不聞不問,從未盡到人母職責。他還說,國小五年級時媽媽才出現,說想盡母親責任並跟他道歉,原以為將得到渴望已久的母愛,未料母親不斷要錢,成為他噩夢的開始。起初,他感念血緣關係,拿出微薄打工薪水、獎學金匯給母親,但母親食髓知味一再索討,他無力負擔只好拒絕,未料母親以各種言語威脅相逼,瘋狂行徑令他痛苦不已,身心承受巨大壓力。他認為母親吝於付出關懷卻提告請求扶養費為無理由,並請求法官免除他對母親的扶養義務。婦人的姊姊證稱,姪子是她的祖父母養大,妹妹在姪子出生十一天後就離家,也沒匯錢給祖父母,更像幽靈人口,常常找不到。法院審酌,婦人自稱原來以包檳榔為業,可見在車禍前仍有工作能力、收入,但始終未給兒子扶養費,未盡對小孩扶養義務卻要求兒子負擔扶養義務,顯有失公平,駁回婦人聲請,同時免除兒子對她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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