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誰說了算? 兩岸政策須落實法制化

高雄市長韓國瑜重視兩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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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針對韓國瑜提到未來兩岸發展是「中央跟著地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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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強調這是「中央職權」。鄭文燦則認為韓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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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強化北京施壓。看來隨著藍、綠地方執政勢力的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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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二○二○大選逼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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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政策,中央、地方誰來主導,爭議將難免。就法而言,一般認知「兩岸」係總統職權,其實於憲法並無明確依據。僅憑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二條,由總統所召開的國安會,其國安可以包括「兩岸」,遽謂兩岸決定權專屬總統,亦嫌牽強。實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協議是否生效,尚視立法院能否通過審查而定。況參酌執政黨立委所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不僅立委得參與兩岸協議的談判與締結,部分協議仍須經公民投票始能生效。可見體制上,兩岸政策並非總統或行政院長的「禁臠」。所謂「兩岸」權屬總統,不過是憲政慣例而已。 至於主張「中央跟著地方走」,最有力理由應是所謂「新民意」取代「舊民意」。但此一論述同樣缺乏法律依據。單從柯文哲在雙城論壇重談「兩岸一家親」,主導簽署多項不具法律效力,但性質或屬兩岸協議「擦邊球」的「交流合作備忘錄」,之前要求確認「台灣價值」的中央,卻未置喙一事來觀察。兩岸交流部分,已有「地方」凌駕「中央」之勢。加上又近總統大選,統獨意識形態爭辯想必越烈。若陸續再有藍營縣、市長齊訪北京,甚至開發太平島等事件登場,導致「地方抗衡中央」、「上令下不從」、「上行下不效」,勢必加深我內部對立分裂,令人憂心。正本清源,應是從法制層面,落實民主,避免專擅。個人認為,不妨從以下改革著手:一、無論中央地方,兩岸相關政策應嚴守「行政程序法」規定的決策透明化,與開放民眾參與監督;二、探討將重大歧見或爭議,例如兩岸政策是否以「九二共識」為基礎,交付公民投票的合法性、必要性與可行性;三、建立包括中央與地方民意代表,對於兩岸政策的參與監督機制。前述延宕許久的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問題的解決,尤為迫切。地方政府作為,牽動中央,影響國防、外交大計,非無前例。數年前日本東京都知事操作釣魚台主權歸屬問題,衍成日、中關係緊張,迄今難解。殷鑑不遠,我難道不該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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