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竊電觸電 高市府判賠128萬

45歲陳姓婦人在六合夜市擺攤,

台中遠紅外線太空艙

,私自接高雄市政府路燈的電營業,

黑糖老薑

,觸電受重傷;她向高市養工處求償,

網站省錢

,一審法官認為養工處沒確實巡查且須負責,

line行銷

,判她勝訴,

台中SPA推薦

,獲賠128萬元。
高市養工處主秘張恩成表示,

纖纖飲使用方法

,會等收到判決書後,

客製紙箱

,針對判決內容討論,

求職面試技巧

,再決定要不要上訴。他指出,

客製化紙箱

,部分夜市攤商偷接路燈電源供附近攤商使用,但目前還沒找到「竊電元凶」,當初已經把維護工作發包給廠商負責,意外發生後,已拆掉偷接的插電座。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養工處雖然已經發包給廠商,但路燈是公共設施,養工處是管理機構,需負維護和管理的責任,姑且不論攤商是否偷接電,但養工處沒巡查到攤商竊電,也有疏失。
陳姓婦人表示,自己販售冷飲,每天營業前都要先將電線拉到路燈旁的插座插上,3年前某天她將插頭插進插座時,碰到路燈桿漏電,導致她觸電,造成缺血性腦病變、肺炎等傷勢,在加護病房住了10天,出現腦損傷、失憶症候群,到現在都還在復健。
法官傳喚台電人員作證,因路燈底座有2條外接電線漏電,導致路燈桿成為帶電體,造成陳婦受傷;裁定高市養工處需負責。,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