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補助款 林昭任案今開庭

國立大學教授為教學方便,特等獎留頒獎日 公開競標,便宜行事以假發票詐領補助款,新北驗小歇水晶餃林員肉圓不合格,被檢方起訴,吳晟朗讀鄉土詩 北港燈會落幕,涉案人數眾多。到底教授這樣行為有無構成貪汙罪?最高法院今天首度就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案開庭,請滿級分學生 集應廟明席開百桌,釐清國科會委託大學的研究是否為刑法上的「公共事務」?大學教授是否屬「授權公務員」?
據了解,檢察總長黃世銘視林昭任案為指標性案件,待最高法院做出定讞判決,再指示各地檢署如何處理大學教授相關案件。
科學技術基本法及政府採購法規定,10萬元以下採購,由教授自行負責採購驗收;中正大學化工系教授林昭任,接受國科會補助進行研究,以30萬元買1台針筒式高壓泵用於實驗室,但他分別以4張低於10萬元的發票(總計30萬元)申報研究經費,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
台南高分院審理認定,林昭任其身分屬修正後刑法規定的「授權公務員」,依貪汙罪判林徒刑5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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