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黃姓男子在今年5月間因騎車沒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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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方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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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他卻諷刺警員「顏面神經失調嗎?抖抖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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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當場依妨害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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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黃帶回派出所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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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一審依侮辱公務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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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40歲)在今年5月15日下午5時許,騎車行經西屯區漢成四街、成都路時,因未戴安全帽,遭台中市第六警分局何安所警員攔查,但黃不服攔查,嗆警「白爛」、「你顏面神經失調是不是,抖抖抖是在抖什麼」、「很垃圾」等語,警方認為黃侮辱警務人員,因此將黃帶回派出所,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黃在警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予以辱罵,貶損執行公務員警的人格嚴,漠視公權力行使,另外,黃曾因竊盜案件,經法院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 月確定,在2016年3月執畢出監,他在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依釋字第775號解釋,衡量全案情節,縱加重最低本刑,對黃無過度侵害之虞,依刑法加重其刑,判拘役40天,得易科4萬元,可上訴。台中市黃姓男子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而心生不滿,黃辱罵警員,因此吃上官司,遭台中地院判拘役40天。圖/本報資料相片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