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 刪除須放棄原國籍條文

政府擬修法拉平陸配與外配取得身分證所需時間,親子館啟用 魏明谷:社福應由中央全額埋單,反對者質疑何以不要求陸配比照外配放棄國籍;不過現行移民法規定外國人入籍中華民國必須先放棄原國籍,遊花蓮遇6.1強震 馬國男昨晚不幸過世,一樣引起是否符合全球化潮流的討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周將審查國籍法修正草案,迎雙節 燈籠訂單湧進,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已提案,中職/清飛機的來打掃 桃園球場超乾淨,希望刪除須放棄國籍的條文。
蕭美琴指出,晶心科今年RISC-V占授權金比重 預期將達三成以上,日前她與匈牙利朋友聊天,日職/吳念庭打U23世界盃棒球賽機率不高,對方提到,英加輪流住?哈利梅根恐繳兩國稅,現在許多外國人都透過購買匈牙利公債獲得居留權,過幾年就成為公民,反觀台灣的國籍法規,允許台灣人取得他國國籍,卻不允許他國國民在沒有放棄原國籍的情況下,取得我國國籍,雙重標準讓這名匈牙利朋友非常困惑。
蕭美琴說,內政部是以單一國籍為原則,多重國籍為例外,卻形成政策歧視,以致於現行規定好像把人分成三類,第一種人擁有雙重國籍,就像馬英九總統的女兒;第二種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陸配,不用放棄國籍只要放棄戶籍,某種程度上等於是默認雙重國籍;第三種則是為了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必須放棄原國籍,這些人多數是外配,或是久住台灣、認同這塊土地的外國人。
但她提醒,歷史經驗顯示,移民帶來創新,也為台灣社會貢獻良多,只要符合國家利益,無論來自哪裡,我國都應該抱持歡迎的態度。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也認為,從移民政策的大框架來看,台灣應該廣納百川,現行身分證申請規定,陸配不需要放棄國籍,外配卻要放棄原國籍,待遇明顯有落差,他支持刪除放棄國籍的條文。,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