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地頻遭非法棄置 清理費逾11億

高雄市旗山區旗文路280號後方的國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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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棄置大量廢棄物。 記者徐如宜/翻攝 分享 facebook 高雄市田寮區牛稠埔段、鳳山潭鳳段、林園龍潭段等國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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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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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環保局昨天抨擊國有財產署應履行清除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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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態度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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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由廢棄物堆置汙染環境。國產署南區分署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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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都已經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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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產署經管的土地有160多萬筆、21萬多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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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上的確有難處。 105年6月鳳山潭鳳段國有地被發現棄置廢塑膠混合物,造成居民恐慌,至今廢棄物仍遺留現場未清除。監察院曾對國產署提糾正,指國產署任國土反覆被倒廢棄物,歷年來耗費的清理費已超過11億。高市環保局表示,田寮牛稠埔段國有地遭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高市府核認國產署南區分署因重大過失致廢棄物遭棄置於應管理的土地上,依法要求清理,但至今未完全履行清除義務,國產署還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已判決認定地主國產署未設置有效阻絕車輛進入等防護措施,且非法棄置的廢棄物持續增加,有重大過失。國產署南區分署副分署長鍾竹英表示,牛稠埔段廢棄物案,南區分署已於98年完成「有害廢棄物」清理,並報原高雄縣府同意備查,因高市府認該地所留一般廢棄物也應清理,並主動代履行,南區分署已繳納代履行費用4千餘萬元。高市國有地歷年遭非法棄置案,經環保局處分移送紀錄有7件。「國產署經管土地遭非法棄置,理應負起管理責任」,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林燦銘說,像林園區龍潭段國有地遭棄置廢棄物,國產署訴願已被駁回。鍾竹英說,潭鳳段廢棄物案因行為人明確並已提起公訴。環保局命行為人清除及繳交代履行費用,但行為人置之不理,考量清理的快速及專業度,南區分署將與環保局協調,希望由環保局代清理,經費由南區分署籌措。林園區龍潭段國有土地廢棄物案,因行為人不詳,已撰妥清理計畫報環局備審,等計畫核定後即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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