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一事不二罰」 頂新劣油案5千萬罰鍰撤銷

頂新油品風暴被控自越南購進3千多噸飼料用油卻摻假製成食用油。 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頂新製油屏東廠被控以飼料油製成食用油案,謝系人馬楊蕙如 難避瓜田李下?,屏東縣政府三年前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五千萬元,基隆市停水停電通知單 逾3天未撕要罰,頂新提行政訴訟,我的孝親餐/健康五穀漿 讓媽早餐吃得好,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昨天下午依「一事不二罰」和「刑罰優先」原則,判決撤銷罰鍰,屏縣府應返還罰鍰,可上訴。合議庭表示,依行政罰法規定,同一行為刑罰與行政罰鍰不得併為處罰,行政機關就司法機關已著手進行偵查或審理的同一行為,為避免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應待檢察官不起訴、緩起訴或法院判無罪、免訴、不受理確定後,才能據以在期限內裁處罰鍰,否則違反「刑罰優先」規定。合議庭認為,屏東縣政府在刑事判決確定前,逕以頂新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裁處罰鍰五千萬元,違反行政罰法「刑罰優先」原則,因此判決撤銷罰鍰,屏縣府也應歸還頂新已繳納的五千萬元罰鍰。屏縣府衛生局副局長李佳芳表示,縣府將上訴。判決表示,屏縣府與衛福部食藥署人員二○一四年十月查獲頂新製油屏東廠,涉嫌以廿六批越南進口的飼料油製成食用油,屏縣府同年十月十七日依當時的食安法裁罰最高五千萬元罰鍰,頂新雖然如數繳納,但不服裁罰,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這件案子的刑事官司部分,一審彰化地院判頂新無罪,目前全案仍在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中;頂新製油屏東廠在案發後已關廠。高屏三大製油廠的劣油官司 資料來源/判決書 製表/黃宣翰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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