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證監會昨(12)日首度明確表示,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畫、信託計畫等「三類股東」不得成為IPO企業控股股東和第一大股東。證監會發言人常德鵬表示,
網路行銷達人
,2016年以來,
SEO
,新三板掛牌企業申請IPO數量逐步增多,
台中網頁設計
,部分企業出現「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畫」、「信託計畫」等「三類股東」。這「三類股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網站優化
,可能有股東身分不透明、無法穿透等問題,在IPO發行審核過程中予以重點關注。常德鵬表示,考慮到「三類股東」問題不僅涉及到IPO監管政策,還涉及到新三板發展問題,證監會近期明確新三板掛牌企業申請IPO時存在「三類股東」的監管政策,包括:一要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股東不得為「三類股東」;二是為確保「三類股東」依法設立並規範運作,要求其納入金融監管部門有效監管;三是為從源頭上防範利益輸送行為,要求存在上述情形的發行人提出整改計畫,並對「三類股東」做穿透式披露;四是為確保能夠符合現行鎖定期和減持規則,要求「三類股東」對其存續期作出合理安排。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表示,「在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新三板市場,有4000多呈現為契約型基金、資產管理計畫、信託計畫的形式,千餘家掛牌企業股東名單中可見其身影。但在滬、深交易所上市審核時,往往需要對股東的最終身分和持股比例進行穿透,這類股東也就成了企業IPO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