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區段徵收「一口價」 五都:應保留彈性

台中市地政局區段徵收案新政策「打破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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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未認同這樣「一口價」的作法。 圖/台中市交通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台中市地政局區段徵收案新政策「打破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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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五都未認同「一口價」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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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應保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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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區段徵收範圍、規畫及財務試算來決定抵價地比例為宜。台北市地政局長李得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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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土地所有權人公平負擔地區公共設施;現行區段徵收和市地重劃操作機制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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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地主產生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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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解決之道是檢討台灣土地開發法令、適度整併,中央及地方政府已在討論中。新北市地政局專委徐鳳儀表示,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概念不同,市地重劃類似「共同參與開發」,但區段徵收是由政府付出成本開發,對地主以地價補償為原則,地主也可選擇領取抵價地。徐鳳儀說,區段徵收案多是把價格較低的農地、保護區開發為相對高價的住宅、商業區,新北市過去區徵案抵價地最少40%,折算後都能補償地主損失,地主如果覺得配回土地比例不合成本,可選擇領補償費。桃園航空城計畫目前區段徵收可配回41%土地,市府正在評估提高比例可行性。市府地政局長陳錫禎表示,每個區域發展情況不同,配回抵價地比例不能一概而論,若發展潛力強,細算財務計畫平衡等條件許可,才有可能提高抵價地比例。「萬一整體財務虧損,就變成不公平了。」台南市地政局長洪得洋表示,不管是區徵還是重劃都要注意財務平衡,如果公共設施比率高、開發費用高,區徵地主可領回土地自然較少。台中把區徵抵價地拉到50%,雖對地主有利,但若造成虧損須由全民來負擔,並不公平,台南目前不打算「比照辦理」。高雄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各開發區公共設施比例與財務狀況均有差異,抵價地不宜一致採50%。目前高雄主推的區段徵收規畫抵價地比例從40%至50%都有,不會以是否為重大建設考量抵價地比例,不打算跟進台中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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